道路客运(班线)经营许可服务指南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——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的道路事项审查类型、审批依据、客运受理机构、班线决定机构、经营数量限制、服务申请条件、指南禁止性要求、道路申请材料目录、客运申请接收、班线办理基本流程、经营办理方式、服务办结时限、指南收费依据及标准、道路审批结果、客运结果送达、班线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、咨询途径、监督投诉渠道、办公地址和时间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等内容。
本标准适用于我县行政许可事项——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的办理。
2事项审查类型
前审后批。
3审批依据
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)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,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,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:(一)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,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;第十四条(二)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,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1.《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》;2.可行性报告,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、运营方案、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;3.进站方案。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,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;4.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。第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和《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》以及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客运经营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和客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。
4 受理机构
弋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
5 决定机构
弋阳县交通运输局。
6数量限制
无数量限制。
7申请条件
申请办理人需提交以下材料:
(1).《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》;
(2).可行性报告,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、运营方案、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;
(3).进站方案。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,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;
(4).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。
8 禁止性要求
经审查不满足“7申请条件”的相关要求,则不予行政许可。
9申请材料目录
(1).《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》;
(2).可行性报告,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、运营方案、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;
(3).进站方案。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,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;
(4).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。
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,申请新增客运班线的,需要填写下列内定 已获许可经营范围 请在□内划√
县内班车客运 □ 县际班车客运 □ 市际班车客运 □ 省际班车客运 □ 已获许可经营范围
一类班线 □ 二类班线 □ 三类班线 □ 四类班线 □
现有营运客车情况
总数高级客车中级客车客车数(辆) 座位数(个)
客运2表第2页 共4页
拟投入营运客车情况
序号厂牌型号数量座位数(个)车辆类型及等级车辆技术等级车辆外廓长宽高 购置时间1 2 3 4 5 合计表格不够,可另附表填写
经营方式
公车公营□ 承包□ 挂靠□
对开客运经营者名称 (如果有)
客运2表第3页 共4页
10 申请接收
弋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窗口统一接收。
11办理基本流程
11.1申请
申请人向弋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。
11.2受理
11.2.1办证大厅1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。
11.2.2办证大厅接收并审查材料,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11.2.3如材料合格,办证大厅应向申请人发放《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》并送达。
11.2.4如有资料不全的情况,发放《补正告知书》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全。如补正后材料仍不齐全,向申请人发放《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》并送达。
11.3组织专家评审
11.3.1弋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3个工作日内派遣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(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)。
11.3.2工作人员汇总考核材料(包括整改材料)及考核报告报送评审中心。
11.3.3审查人员在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,告知申请人限期完成整改(考核和不符合项目整改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办理时限)。
11.4材料汇总上报
评审组完成上报的考核资料汇总,并于2个工作日内报公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。
11.5材料审查报批
11.5.1公路运输管理所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并报批。
11.5.2如存在材料不合格,公路运输管理所应督促申请人员构补充有关材料(不计入行政许可办理时限,属业务挂起)。
11.6许可决定
材料报送所领导审批,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授予许可决定。
11.7发证
弋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窗口制作、发放《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》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(1个工作日内)。
12 办理方式
现场受理。
13办结时限
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。
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。
注:专家考核和不符合项目整改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办理时限。
14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。
15审批结果
《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》或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
16结果送达
16.1由办证窗口统一颁发。
16.2如行政相对人有需要,可留下地址提供审批结果邮寄服务。
17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
17.1行政相对人享有办理进程查询权、行政复议权、行政诉讼权、投诉权等权利。
17.2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关系中主要应履行下述义务:
a) 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;
b) 协助公务的义务;
c) 维护公益的义务;
d) 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;
e) 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。
18咨询途径
咨询电话:15270325850
19监督投诉渠道
监督投诉电话:0793-5821650
20 办公地址和时间
弋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。
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2:00 下午:14:30-18:00。
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2:00 下午:14:30-17:30。
21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
电话查询:15270325850